2010年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茂名市委会主委邵杭伟等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将我省归侨优先全部纳入低保救济的建议,近日获得广东省民政厅的书面答复。
省民政厅感谢我会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答复中提到,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低保工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提高低保标准,扩大低保覆盖面。同时,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贫困归侨特别是华侨农场贫困归侨的低保得到较好的解决,2009年,我省23个华侨农场纳入低保的归侨达6216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我省是侨务大省,广大华侨华人、归侨侨眷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了更好地保障困难归侨的生活,今年3月,省侨办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教育厅、扶贫办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困难归侨扶贫帮困救助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对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归侨家庭,应确保及时将其纳入低保救济范围;对享受低保救济后仍有较大困难的归侨家庭,可给予临时救济。
省民政厅表示将一如既往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认真做好贫困归侨的社会救助工作。按照省的部署,至2011年,全省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农村困难家庭将全部纳入低保。届时,困难群众包括贫困归侨的基本生活将得到更好的保障。省民政厅将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归侨纳入低保救济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有关政策的落实,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