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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加快推进转型升级的建议


广东省人大代表、致公党员,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管理科学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会主席、博士生导师,深圳公共管理学会会长王苏生反映:
  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深入融合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引擎。实现跨越式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是促进科技创新链和金融投资链的深度融合,进而加快产业升级、经济转型的步伐,从而不断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一、我国科技与金融融合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科技创新的投融资环境还不尽如人意,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率不高,科技创新投入不到位;二是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难度大,以银行为主的信用评价机制不适应科技创新需要;三是创业投资不能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创业投资行业需要规范提升;四是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尚不健全;五是资本市场的支持还不到位。
  二、促进我国科技与金融融合的政策建议
  1、成立国家级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制定科技金融中心的重要方针、政策、路线,同时在各个地市成立分支机构;设立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组织模式。突出科技与金融结合的目标,兼顾科技创新、金融创新主要任务,可以从各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科技创新机构抽调代表,全面推进中心工作;成立专家委员会联席工作制度。
  2、完善财政、税收制度,推出多种形式、不同组合的税收优惠政策。政府为科技创新项目提供贷款支持,为科技创新以及投资机构提供长期的优惠性贷款,并积极推进贷款担保的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鼓励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仅对所得税进行优惠,还要从资本利得税、印花税、增值税等税种上为投资机构以及自主创新项目提供激励性政策,如对投资机构的投资收益免予征税,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企业大比例免征所得税等。
  3、制定有利于高科技产业发展和风险投资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建立政府优先采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制度和重大创新突破产品的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以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为企业的自主创新项目和自主创新成果创造庞大的市场需求,有效降低自主创新所面对的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鼓励资金流向自主创新项目。
  4、创新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财政投入方式。探索补助、科技贷款贴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等多种财政支持新机制。政府的科研经费投入主要支持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和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基础和共性技术研发、重大科技成果的应用和产业化等。对企业开展的中长期关键技术等研发项目,财政资金也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
  5、在有条件城市研究组建独立运营、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科技银行。科技创新银行专注于科技创新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具有鲜明特色的金融服务,银行内部实行单独核算,单独审贷。鼓励商业银行创新信贷产品,比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订单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与保理融资、动产抵押贷款、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等。
  6、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补偿机制。研究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再担保,担保对象为资产总额2亿元或年销售额1亿元以下,市场潜力较大的中小企业。对实物抵押和知识产权质押并存的组合贷款或者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政府、担保公司、银行按照一定比例分担风险。对风险分担比例实施动态管理和信用评级管理。
  7、制定科技保险补贴经费制度。制定研究在科技计划经费中列支科技保险费和财政资金对自主创新首台(套)产品实施保费补贴的相关政策。研究推行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制度,对科技型企业投保科技保险给予部分补助。高新技术科技保险保费计入研究与开发费用核算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8、创建中国新产业技术产权交易所。交易所着力打造“技术产权银行”、技术产权资本化和全链条服务模式,力争发展成为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家级技术产权交易机构。


(参政议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