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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行政区划的建议


广东省人大代表、致公党员,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管理科学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会主席、博士生导师,深圳公共管理学会会长王苏生反映:
  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了行政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减少领导职数,降低行政成本”。如何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大部委”体制是一个方向,但“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更应成为深化改革重要方向。
  一般而言,行政区设置主要考虑四个因素:一是人口,二是面积,三是经济总量,四是战略地位。“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作为行政体制改革重要方向,政府有必要重新评估地级市设立必要性,重新进行行政区划调整,优化行政区划设置,以此推动行政体制改革。
  以广东省为例,本省共有2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根据2011年广东经济数据和人口数据,平均每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常住人口和经济总量(GDP)计算起来并不低,平均每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经济总量(GDP)为2630亿元、常住人口为500万人。但需要指出的是,不管经济总量还是常住人口数量,广州、深圳、佛山、东莞4个城市占了较大比重,其中,4市经济总量(GDP)所占比重为63.155%、常住人口所占比重为36.844%。如果扣除广州、深圳、佛山、东莞4个城市,计算剩余17个地级城市,则广东17个地级城市平均每个城市常住人口、经济总量相对较低,每个城市经济总量(GDP)为1196.825亿元,每个城市常住人口为390.267万人,其中,韶关、梅州、阳江、河源、汕尾、潮州、云浮7个城市经济总量(GDP)不满1000亿元,韶关、河源、阳江、揭阳、汕尾、潮州、珠海常住人口不满300万人。在城市管理幅度上,广东平均每个地级市及以上管辖县级行政区为5.76个,即使扣除东莞、中山没有所辖县级行政区城市,其余19个城市平均管辖县级行政区也只有6.37个。
  导致地级城市过多和规模过小原因,主要在于时间短、缺乏严密认证、行政主导等为特征的城市化进程,导致的严重后果就是仅仅发展10、20年后就出现普遍意义上的要么“小马拉大车”、要么“大马拉小车”等问题,从而也不断加剧了区域发展不平衡。
城镇化是中国未来10年乃至更长时期社会经济发展最大动力。如果不进行优化行政区划,势必影响城镇化进程,从而影响未来10年经济发展。只有“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一方面才能大幅度降低行政成本,另一方面,又可平衡区域发展差异,同时激发新一轮改革活力。


(参政议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