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办企业方便了,更为重要的是要让企业发展起来,企业登记后不能成为“睡眠企业”。为此建议加大财税改革力度,实行“放水养鱼”激励政策,鼓励中小微企业大力发展实体经济。。
1、加大费立税改革力度。广东自去2013年10月起,取消、免征、降低13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自今年1月起堤围防护费2年内征收标准下调20%、对月营业额2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实施免征。这一改革措施很有借鉴意义。建议国家取消堤围防护费、教育费附加等一切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有必要收费的要通过立法改为税,企业以纳税来履行义务,管理部门的一切行政事业开支列入政府全口径预算和部门预算。这样既可为企业减负,又能防止利益部门化,更重要的是实现企业义务法定化。
2、实行“三免两减半”优惠政策。可以借鉴改革开放之初对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新办企业实行“三免两减半”,即除缴纳增值税外,其他税5年内前3年免税,后2年税收减半,吸引和鼓励企业办实业。
3、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对中小微企业发展实体经济给予贴息贷款,发挥财政“四两拔千斤”的功效。
(李秉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