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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村镇银行发起人门槛的建议


  村镇银行是“支农”、“支小”的新生力军,至2013年8月全国已开业村镇银行累计向111.9万农户放贷3097亿元,向28.9万户小微企业放贷5329亿元。据人行广州分行提供数据,广东已开业31家村镇银行,2013年末贷款余额近230亿元,平均每家近8亿元。调研了解到,粤东某县级市四家商业银行去年末贷款总余额21亿,平均每家只有5亿元,设立几十年的国有银行比近年来刚刚发展起来的村镇银行支持地方贷款平均数还少3亿,可见村镇银行对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的潜力。
  今年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大力支持民营银行的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发展村镇的发展,群众希望村镇银行能实现全覆盖,但村镇银行建设比较慢,与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的差距。至2013年10月,全国才设立1000家村镇银行,比银监会规划2011年设立1000家的目标迟3年。村镇银行发展为什么缓慢,通过调研和咨询金融专家意见,认为主要是村镇银行发起人门槛高,规定必须有一家总行级的法人银行作为发起人,这个条件束缚了村镇银行的快速发展。为此,建议降低村镇银行发起人门槛,探索推广由市县国资委作为发起人,加快村镇银行发展速度,尽快实现全覆盖,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金融服务。

(李秉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