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广州市委会认为,发展混合所用制经济从制度上避免了作为公共资源的国有企业与以市场参
与者为主体的公众利益的竞争,将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但现行国有企业的行政级别、管理人员的公务员或
者国家工作人员身份,都将会对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带来障碍。为此建议:
一是取消国企的行政级别,并以此作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第一步,以彰显中央实施混合所有制
经济改革的决心。
二是改变国企的干部管理模式。国企主管部门作为投资人,可任命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层面主持国企
的体制改造,企业的管理人员则由董事会聘任职业经理人担任。在过渡期,可以由董事会派出临时管理团队
继续执行对企业的运营管理。原有的管理人员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后,如果能得到董事会的邀请,则可以退
出公务或者国有编制后受聘留任企业职务。
三是进行有序调整。在取消了国企的行政级别和撤回委派干部之后,不要急于强迫所有国企参与混
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应鼓励企业以公开、公平、自愿原则参与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使企业寻求到最佳的价
值体现。
四是国有资本要选择性退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做好顶层设计,对于不适合国有资本进入的产
业领域,由中央统一做出规定,国有企业资本层面退出,退出的同时要避免对企业价值的损害。
五是设立国有资本管理组织。参与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释放出来的国有资本以及改革后的混合所有
制企业的国有资本都需要得到有效率的管理,必须设立专门的经济组织承担该项任务,以防国有资产流失。
(转载《广州统战信息》【2014】第6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