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主义现象早就存在,甚至在很多党派中盛行一时,这严重影响民主党派履职和监督的作用,严重削弱参政党的参政形象。党内生活要求有参政职责就该权责对等,这对各民主党派内部之间提出了该遵循的规章制度,但有些党员则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往往以明哲保身的做法来规避职责。反对好人主义做法是增强各党派组织纪律的必要途径。
我们可能会想,当个“好人”怎么会有什么不好的呢?跟身边所有党员都一团和气,该会有多好呀!但是,在实际的参政议政工作中,“好人”当得过了头,就会变成无原则的好人主义。常常会有那种人,他们信奉“栽花不栽刺,以后好办事”的生活准则和人生目标,遵循“与人方便,与己方便”“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市侩哲学,这就自然无法掩盖其背后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目的。在“践行”好人主义原则的人心目中,是没有什么要坚持的东西的,他们为了私利,什么都可以拿来交换。这种人的本质就是将个人利益凌驾于参政议政之上,凌驾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上。
深入分析下去,我们会知道,好人主义的危害性是不容忽视的。奉行好人主义,必然会放弃参政党参政的基本准则,必然会,没有党性目标,这就势必会遇到问题绕道走,遇到矛盾和稀泥,遇到大事不敢说,势必会不敢坚守原则、承担责任,势必会无法面对问题提出对策,更有甚者对社会上的“四风”现象视而不见或者装聋作哑,从来不写观点创新、敢于提建议的提案、调研报告、经验总结,进而丧失民主原则。日积月累下来,蚁穴溃堤,涣散的是民心人心,松弛的是民主党派的纪律,毁坏的是民主党派的事业,失掉的是民心民意,从而给人以“花架子”“附和者”印象,或者是稻草人形象。
反对好人主义现象,我们就必须坚持用人导向。分析民主党派中好人现象产生的原因,我们就得承认,一些党员老是想当老好人,不愿意得罪人,最主要的是怕失去政协或者人大的“选票”。目前,党员干部选拔任用中和民主党派领导选拔任用中实行的是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批准备案的制度,这种制度的执行出发点是为了扩大干部选拔工作中的民主。但不可否认,实践中出现了让一些敢于揭露和纠正问题的人吃了亏,甚至符合粗了代价,而那些“人缘好”的人则得到了实惠,获得了便宜,占取了利益。所以很多人就会“吃一堑,长一智”,乖乖地沦落为“老好人”。这就要求在民主党派干部工作选拔中,有关部门要客服简单地以票取人、以人缘取人、以声调高低取人的怪现象,大胆起用那些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敢抓敢管的“老实人”,不用那些处事圆滑、不讲原则、拉帮结派的“老好人”。
反对好人主义现象,就得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好人主义现象盛行一时的另一个原因就是没有形成敢于讲真话、讲实话、讲揭短话的氛围。有些党员不敢批评党内的错象,也不敢揭社会弊端,批评同级怕伤感情,批评上级怕丢官帽和职位,往往在问题暴露之时充当事后诸葛亮,护短捂短,护丑捂丑,把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衍变为庸俗的表扬与自我表扬。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习近平同志要求各级领导要真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党派成员之间也是如此,我们就绝不能让好人主义支配党内生活。特别是对于党内党员身上的小毛病小问题不能忽视漠视和轻视,而是要敢抓感管,要敢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抓早抓小,早批评,早提醒,避免遗祸为患。而民主党派成员则要有“闻过则喜,从善如流”的胸怀,努力营造一种善待批评者、敢于接受批评的真正和谐的环境。而不是相反。
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也得进行路线教育,也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杜绝好人主义,要敢于唱黑脸,不怕得罪人,刚正不阿,铁面履职,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为创建良好的参政议政氛围而努力。
(黄蔼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