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呈加速之势,然而,在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了诸多问题。
主要问题:
一、社会组织发展面临双重困境。
一方面,政府职能转移得不够。目前,中山只有住建局、交通局十多个单位转移出不到30项的职能。另一方面,拥有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能力的社会组织太少。存在着质量参差不齐、整体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行政的依存度高、人才缺乏、自立机制不健全、缺乏民间性,独立性,发展后劲不足,社会服务的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二、社会组织资金来源单一。
目前的社工机构主要依靠政府购买服务来生存,但是大部分政府的项目持续的时间只有1-3年,没有长久的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就没法做长远规划。社会组织除了承接政府服务转移外,自身资金筹措渠道狭窄。中山市登记的社会组织中,缺少基金会等具社会募集基金能力的渠道的身影。现有各镇区社会募集基金能力的社会组织--慈善会主要是靠成立时的政府注资,自身筹资的能力比较薄弱,且资金主要用于救助等方面,带有鲜明的行政化色彩。
三、社会组织缺乏人才和品牌项目。
中山大部分社会组织主要由刚毕业的大学生或年轻人组成,缺乏社会经验,流动性较大。目前,中山市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约2.6万人,持证社工人数1852人,虽已提前完成省的考核任务目标,但由于政府部门转移的都是基本的服务类型项目,具有社工证的从业人员也集中在这些领域。其他多学科的复合型人才的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如社区规划师、公益策划师等,因缺少发挥平台,缺机会发展自己的品牌项目,成为社会组织发展的瓶颈。
四、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还缺乏清晰的了解。
目前中山市社会组织还处在探索阶段,整个社会对其还缺乏更清晰的了解,健全和发展仍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尤其是处于萌芽状态的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需要这些组织导入更多的活动和项目、开展更多的宣传活动以增加公众对其的了解,以更好地服务人群、满足人们的需要。
建议:
一、建立政府扶持和社会运作的联动机制。
一方面,构建以政府为核心,社会各界为支持的联动发展扶持机制。政府层面,主要是管理的常规化与保障力度,职能转移的制度化和法制化,扶持政策的常态化和科学化,这些都是社会组织得以快速发展的关键。另一方面,建议参考上海、深圳等城市的经验,通过更多的公益创投项目资助和模式创新,优先发展“社会组织孵化器”等“公益中的公益”机构,加快培育和发展更多更好的支持性社会组织。通过“孵化器”发掘更多有志投身公益领域的“社会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和“专业工作者”,改善社会组织人员结构,提高其专业水准,建设高质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二、健全政府职能转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政府应当将工作重心由“权力”转向“责任”,由“管制”转向“服务”。结合行政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加大政府职能转移委托力度,自上而下地制定政府职能转移的目录,加强政策配套,按照“先易后难、逐步转移、稳步推进”原则,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三、加强政企结合的多元保障。
一方面,政府可从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等划拨一定比例资金,作为扶持社会组织创业的启动资金,让社会组织创业就业者得到更多的政府资金、项目等扶持。另一方面,政府为企业与社会组织的合作牵线搭桥,积极搭建宣传推介等服务平台,健全和完善相关政策规定,鼓励和支持更多的企业、各类基金会投身于公益创投。第三方面,加快建立完善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有效衔接、互助合作、互动共赢的公益创投机制,强化企业责任和自觉意识,通过政策激励、表彰奖励和宣传推介等多种形式,发动更多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加入公益投资,共同打造规范、专业和可持续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平台。鼓励和支持企业与社会组织对接,寻求从“公益”立场出发创造新的“商业创新”商机,将企业经营理念运用于“社会创新”实践。此外,政府的资金不仅仅投放到公益项目运营,还应该有一部分划为教育培训经费,鼓励社会工作人才的自身增值。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组织影响力。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社会组织在发展社会公益、提供社会服务、满足市民需求、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营造培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建议加强教育,市社工委与教育局、团市委联动,在中小学开设公益文化课程,从小培养现代公益观念;每月或每两个月至少一次委托相关的社会组织举办有针对性的公益活动,引导公众参与公益实践,在参与中培养和树立公益价值观,如组织市民与外来子弟学校学生参加中山文化之旅,在旅途中,市民为学生介绍本土历史文化,促进新老中山人融合。
(致公党中山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