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致公党广东省委员会

当前位置:首页 > 宣传工作 > 理论研究

  试论协商民主的内涵及其在中国实现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引言
  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在现行民主政治体制下,出现许多严重社会问题,如道德问题、种族问题、贫富差距问题等,人们在对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理论反思和社会实践发展中,发现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自由主义民主日益显现出各种缺憾及不足,由此引发了民众对现行代议制民主政治体制的不满及批判,与此同时,展开了对新的、更为有效的民主形式的展望与探求,在此背景下,一种新的民主理论――协商民主开始在西方兴起。协商民主“是对自由主义民主或选举民主过于强调自由而忽视平等之倾向的一种修正,是民主理论在当代的新发展。”[1]28
   一、协商民主的内涵
  这种民主理论虽然兴起于西方国家,但也受到中国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关于协商民主的概念,国内学术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陈家刚认为,协商民主是一种治理形式,其中,参与公共协商的公民是平等的、自由的,他们提出各种相关的理由,说服他人,或者被他人所说服,转换自身的偏好,最终达到共识,从而在审视各种相关理由的基础上赋予立法和决策以合法性。协商过程的实质以理性为基础,以真理为目的。公共协商结果的政治合法性不只是建立在广泛考虑所有人需求和利益基础之上,而且还建立在利用公开审视过的理性指导协商这一事实基础上。[2]
  陈剩勇认为,协商民主重新强调公民对于公共利益的责任,强调对民意的质的提升,即通过不断地公共协商,使各方都能了解彼此的立场,拓宽彼此的心胸,进而把私利提升为公利,以弥补选举民主多数决的制度缺陷。[1]27
  林尚立认为,协商政治是从民主政治的程序设计出发,“强调社会多元主体在公共利益框架下通过有效的协调体制与协调过程,达成利益表达、利益协调与利益实现。”[3]21
  王维国等人认为,所谓协商民主(deliberativedemocracy),是指利益相关方或其代表通过自由、平等和公平的对话、讨论和审议等方式,参与政治生活和进行公共决策。协商民主理论是一种民主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一种国家和社会的治理结构和形式。[4]
  以上观点都各有侧重地对协商民主给出定义,综合以上认识,我们得出以下定义:所谓协商民主是自由、平等的公民在公共利益框架下,以理性为基础、以真理为目的,通过对话、讨论、审议等有效的协调机制和协调程式,充分地表达自己的立场、了解对方的观点,最后达成共识。在这一过程和程式中,公民是平等、自由、独立的,并能够充分表达自己意愿,也能完全听取他人不同意见,在充分交换意见后,“最终形成公德和共识,促进公共利益,实现社会进步。这样的民主模式强调所有公民的参与和讨论,达至的结果中凝聚了全体或多数公民的或多或少的利益和追求,代表了一种不同于西方现行民主模式的民主形式。”[5]
  协商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程序:首先,自由平等的公民经由表达自己意愿、倾听对方意见,不同利益之间得到充分理解与认识,能够或者站在对方角度、或者置身事外站在第三方角度而非自己角度对某些事情客观公允地审视、理解。其次,各利益集团进行充分地讨论和积极地互动,对各利益集团所存在的矛盾和出现的纷争进行全面深入地讨论和沟通,本着相互谅解和包容,在各种矛盾、分歧、纷争中继续寻找可以达成共识的部分并予以认同,所谓“求同”是也。第三,经过进一步的讨论论证,或者放弃己见或者说服对方使利益各方分歧多、矛盾大的部分得到有效解决。第四,最终形成共识或找到最大的利益共同点,并作出具有集体约束力的决策。
二、协商民主在中国实现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1.必要性
  虽然协商民主理论诞生于西方,但是,在西方,协商民主尚处于理论探讨阶段,在中国,现行的政治运行机制,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在某些方面已经早已开始运作、付诸实施多年,并以良性态势发展,可以说,中国有协商民主发展和存在的空间。
  首先,传统中国是一个国家主导型社会,由于传统的阻力,在当今的政治体制建设中,完全摒弃传统而建立一个具有高度竞争性的国家非常困难,并且阻力重重,而协商民主应该说是国家主导和完全竞争型政治体制的一个调和物,通过建立协商民主的平台,协调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愿望与期待,使得各利益集团以理性为基础,以真理为目标,通过各利益集团的平等自由充分地表达和听取各自意见,寻求趋同利益,应该是当前中国政治体制发展中的比较好的选择目标。
  其次,传统中国是一个君主强权而民众无民主的国家。从秦始皇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开始,历经两汉、三国两晋隋唐宋元明清,中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日益强化,这种君权之上的传统使得民众的主体地位大受压制,民众的主体意识因此非常薄弱,上下、尊卑、官民等等级观念根深蒂固。民众对政治或避而远之或讳莫如深,对政治回避、拒斥、冷漠,其结果导致民众对政治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偏低,尤其是有些欠发达的农村地区的民主有名无实,尚未认识到民主带来的真正好处。对整治的冷漠,对民主认识的欠缺,使得中国一定时期内不具备竞争性选举制度的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
  所以在现阶段引进协商民主模式,将可避免在条件不成熟环境下引进竞争性选举制度带来的不良后果,引进协商民主模式却有利于提高公民的政治素质、提升公共政策的品质、保证公民权利的实现、优化政府的治理模式、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2.可能性
  现阶段协商民主在中国实现是有可能的,有其政治的、文化的、社会的和技术的基础。
政治基础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成功运用,是协商民主得以实施的政治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规定:“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内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在国家采取重大措施或决定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时,中国共产党都事先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进行协商,取得统一认识,然后再形成决策。可以看出,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在某些方面,如已经具有协商民主的因素,或者说政治协商制度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践行着协商民主的内容,虽然政治协商不等于协商民主,但是政治协商的践行为我们进一步在制度建设中采用协商民主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正如林尚立所说,“不论作为一种制度存在,还是作为一种执政方略存在,政治协商也社会协商的运作,都能在不同程度上达到协商政治(按,即协商民主政治)所力图达成的政治效果。”[3]23
第二,思想文化基础
  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强调“和”“合”,注重人与自然“天人合一”,人与人和睦相处,《中庸》还说“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强调“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求同存异”思想主张在各有特色之中寻找其共同之处,人与人之间、团体与团体之间虽然有不同之处,但不会导致激烈冲突,他们各自在个体性、差异性的基础上,通过某些方法,达到和谐相处。
  早在中国古代,协商民主观念及其实践已经初现端倪,《左传》记载:郑人游于乡校,以议执政之善否,然明谓子产曰:“何不毁乡校?”子产曰“胡为?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将行之;其所恶者,吾将改之,是吾师也,如之何毁之?”子产就鼓励议论执政好还是不好,好的地方推行,不好的地方改正。摒弃其中的封建糟粕,其合理之处与协商民主倡导的理念有异曲同工之妙。“和”有利于存进民族凝聚、社会稳定。所以,协商民主虽然诞生于西方,但是,我们传统文化中依然与之有耦合之处,所以悠久的传统文化为协商民主提供了丰富的本土资源。
第三,社会基础
  传统社会将民众分为士农工商四类,新中国成立初期,将公民分为工农商学兵五类,现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现代化进程的加速,随着社会转型的到来,新的社会阶层出现,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当前我国社会阶层除了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以外,还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这些新的社会阶层是实行协商民主的社会群众基础。这些新的社会阶层既需要在经济上是吸纳自身价值,同样也需要在政治上实现自身价值,他们因此产生较强的参政议政愿望与期待,在经济上获得话语权的同时,也希望在政治上分享权力。而协商民主就为他们提供了契机和条件,为他们参政议政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和渠道,使他们获得参政的机会。新的社会阶层与协商民主形成了良性互动:一方面,协商民主为新的社会阶层参与政治提供了机会和条件,而新的社会阶层的参与,又使得协商民主的有效性获得提升,使公民在现有体制下,不会和国家发生激烈冲突,就能够通过主流渠道来表达其意愿,维护期权益――这也从一个测面反证协商民主的可行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技术资源:科技和网络媒体
  科技的高速发展,使得网络媒体日益普及,网络的发展又为协商民主的发展提供有利的技术支持。网络媒体在政府和民众之间建立起畅通、快捷的交互政治往来途径,网络媒体具有开放、快捷、虚拟、公平、交互性等特点。它既改善了人民参与政治的途径、手段,民众通过各种论坛进行官民对话,民众可以更好地监督官员与政府,参与讨论政府行为及决策,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和期望,民众由过去单方面的受众转变为能与政府、官方对话的双向互动的一方。这既维护了公民的权力,也加强了对政府相关政策建立、实行、评估等,从而促进国家政策更趋合理合法。而政府也通过网络发布自上而下的信息,采集来自社会的信息,由过去的以政府为中心,到此时转为以民众为中心,“在网络多元化语境下,不同利益主体开始尝试一种更广泛、更充分的协商,为了公共利益做出道德妥协,达成公共精神。”[6]所以,网络既为协商民主提供方便快捷的平台,也为协商民主发展奠定了科学的基础。
  总之,在政治制度、思想文化、科学技术、社会基础等方面,我们有实现协商民主的可能性和条件,但尚不具备实行竞争性民主的条件。

【参考文献】
[1] 陈剩勇.协商民主理论与中国[J].浙江社会科学,2005,(1).
[2] 陈家刚.协商民主[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4.//王道坤.协商民主在中国的适用性条件及其前景[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6,(4):39.
[3] 林尚立.协商政治: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种思考[J].学术月刊,2003,(4):21.
[4] 王维国,何深思.协商民主视野下的国政治参与机制创新[J].新视野, 2008,(6):66.
[5] 刘务勇.协商民主理论视野中的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J].新视野,2006,(5).
[6] 雷俊.浅议经济责任审计对治理腐败工作的影响[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汉文综合版),2006,(2):22.


( 王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