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致公党广东省委员会

当前位置:首页 > 宣传工作 > 理论研究

协商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战略抉择


   胡锦涛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这是党的重要文献中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进行了规划和部署,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党在社会主义民主方面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协商民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彰显了我们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战略抉择。
  1、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理论视角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理论。
  民主是一个古老的概念,但真正的人民民主则是和社会主义密不可分的。早在160多年前马克思就认定民主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和重要特征,明确主张无产阶级争取解放的第一步是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恩格斯把“共产主义”等同于社会主义,他说:“民主在今天就是共产主义。”列宁在领导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明确指出:“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民主革命的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民主理论作了新发展,提出了长期与党外人士合作协商的理念,并创立了“三三制”的民主政策,这是党的协商民主思想的萌芽。1949年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党的协商民主思想的初步形成。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我国逐步明确了人民政协的地位、职能和程序等,并提出了多党合作的方针,党的协商民主理论得到发展。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十三大把协商民主从政治领域扩展到社会领域,从中央高层扩展到基层,创立了基层民主的一系列新形式,进一步发展了党的协商民主理论。1989年《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200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对协商民主的概念、地位、制度、程序等的明确阐述,表明党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的逐步成熟和系统化。党的十八大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理论阐述和部署,标志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的正式确立,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民主理论。
  2、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实践视角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事业的进步。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内部就国家、地方的重大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尽可能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民主形式,它主要包括协商民主的主体、协商民主的程序、协商民主的形式、协商民主的内容等几个相互联系的方面,其实质是要实现和推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综观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践可以得知,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组织下,以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为标志而确立的。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社会主义民主曾极大鼓舞着中国人民向着理想的社会主义发展前进。但1957年后,由于国内外政治形势的急剧变化和毛泽东在对形势的判断发生的失误,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逐渐形成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忽视民主、片面强调专政的“左”倾路线,最终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发生,新生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惨遭摧残。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冲破重重“左”的阻力,提出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科学论断和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战略途径,恢复并发展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完善了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推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进程。新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性认识不断深化,更加注重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践。从中央到地方抓好党委和政协两条线的协商民主,协商民主的形式从高层到基层组织得到普遍采用,协商民主的基础更加牢固,民主党派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协商民主的氛围更加宽松,协商民主的内容不断充实,协商民主的程序逐步规范,协商民主的制度和机制日益完善,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中国政党制度白皮书》的全面贯彻,使得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形式多样化、渠道广泛化,无论是国家政权机关协商民主、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还是基层的协商民主,都成为了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化解社会矛盾、疏通社会关系、协调利益纠纷、增强国家凝聚力、实现国家发展目标的重要管理手段,成为中国凝聚力工程的重要一环。党的十八大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要部署和落实,必将有力地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3、从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价值视角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为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我国人民追求的共同理想,也是党始终高扬的一面旗帜。当今时代,协商民主作为一种公共治理方式和公民参与政治的方式,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公民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作为人类社会文明大家庭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为人类社会民主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科学的架构和机制,它可以使公众就共同关心的重大社会问题进行有序政治参与,使各级党和政府博征广询、消除分歧、吸纳智慧、科学决策,实现“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的目标。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的伟大创造。它不但能够引导公民有序参政、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和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而且能够使党和政府更加深入了解社会民情、把握社会动态、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有效实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进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与此同时,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为中心开展协商,协商主体具有平等性,协商过程具有公开性,协商利益具有多元性,能够深化认识、消除误解,实现公众诉求的理性表达,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最大限度地调动积极因素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具有一致性,可以说,它为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总之,无论从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理论和实践来看,还是从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价值来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都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战略抉择,它将促进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稳步发展。

(孟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