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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思践悟守初心 致力为公促发展


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历史交汇点上,中共中央对《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修订,在统一战线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条例》贯穿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统一战线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民主党派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对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汇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提供了坚强保证。致公党市委会将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与正在开展的中共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学思践悟,找准方向,把学习成果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坚定不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夯实多党合作思想政治基础。《条例》强调,统一战线“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是致公党长期以来在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历程中形成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政治共识,是致公党做好各项工作的首要前提和基础,也是汕头致公党历届市委会传承至今的宝贵经验。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地方组织,我们要精心做好《条例》宣传宣讲,通过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推动各基层组织吃透《条例》精神、把握《条例》精髓、落实《条例》要求,引导全体致公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筑牢多党合作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始终不渝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好参政党职能。《条例》将民主党派职能完善为“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并对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能的内容、程序、形式等作了进一步规范。作为统一战线的一员,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团结带领全市党员发扬“致力为公”的优良传统,发挥侨海特色和优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好参政党职能,把推动汕头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活力特区、治理高效的法治城市、开放包容的文明窗口、聚侨惠民的和美侨乡、绿色宜居的智慧都市作为建言资政的重点,提高参政议政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行性,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汕头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贡献致公智慧和力量。 

坚持不懈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履职能力和水平再上新台阶。《条例》明确提出,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履职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了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在新时代的职责和使命,对参政党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新”“三好”要求,把学习《条例》和中共党史学习教育结合,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着力增强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班子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机关的枢纽作用,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努力建设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队伍过硬、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地方组织,团结带领全市致公党员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展现新时代致公党人的新气象、新提高、新面貌,携手推动新时代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