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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政协工作有利于实施民主宪政


广东是近代民主政治的发祥地,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积极探索和践行民主政治发展新方式、勇于担当改革发展的“弄潮儿”一直是流淌在广东人血液里的品格。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广东政协秉承广东人敢为人先、锐意进取的品格,积极探索推进政协事业发展的新方式、新途径,为中国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担当“探路者”。
最近中共广东省委召开史上规格最高的全省政协工作会议,亮点纷呈,比如,提出把政协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和主要领导干部考绩的范畴,赋予政协党组直接建议政协委员人选的权力等,加上此前实现省市县三级党政领导牵头督办重点提案的全覆盖,党委直接给政协布置视察任务,颁布全国首部政治协商规程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可以看出最近几年,广东政协事业一直在不断的摸索和试验中前进,其中很多值得肯定和赞许的政策措施有利于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实施。
人民政协是我国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建国之初,人民政协承担着国家政权的作用,行使了人大的职能,在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后,政协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活动和政治形式保留下来,并且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纳入了国家根本大法-宪法之中,一直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政协的功能和作用在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充分、完全地激发,政协“说了也没用”的情况越在基层越是明显,如何进一步推进政协工作,是摆在执政党和国家面前的一道重要的政治考题。
政协是宪法序言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宪法实施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人民政协事业,首先要站在宪政的角度来看,要当成执政党实行民主宪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宪法作为一个最重要的部门法,不仅包括成文的宪法典,还包括宪法惯例或者说宪法传统等内容,人民政协不仅规定在宪法文本中,也是我国宪法实施和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传统。政协在宪法序言中的规定是静态的,但是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上,它是活生生的动态的宪法惯例和政治传统。在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前,政协其实起着承担着人大的职能,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它成立了政府等,也代表着当时统一战线中各阶层的利益,对建立新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起到根本性的作用。1954年后,政协转变职能,起着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与人大一起构成各级行政区域政治生活中的两大会议,从而丰富了我国的民主政治的形式和内涵。所以,搞好政协的工作,不仅是遵循宪法序言中的规定,是宪法实施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尊重宪法惯例和宪政传统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不断地探索和推进政协工作,把政协工作放在整个政治全局来考虑,宪法中的政协内容就不会成为静态的、硬梆梆的规定,而是变成活生生的、内涵丰富和不断发展的宪政内容。
全省政协工作会议提出把政协纳入党委工作考核的范畴,说明党委需要把政协工作纳入整个政治全局来考虑,需要把它作为政治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全部地方一把手参加政协工作会议,表明了省委推进政协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能否做好政协工作,将成为一把手掌控全局和政治把握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出台《政治协商规程》,把政治协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更是有利于把宪法中的规定具体付诸于实际行动中,把静态的宪法演变为动态的宪法。出台《政治协商规程》还给我们提供了一条思路,由于宪法法律体系中,关于政协工作的规定比较原则、笼统,更缺乏像人大组织法那样的宪法性法律,所以我们可以先探索制定规范政协工作的制度性文件,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把政协工作纳入国家立法的范畴,制定政协组织法等宪法性法律。这样,才有利于进一步把政协工作推上一个更高的平台,改变目前政协工作相对滞后、履行职能力度不够的局面。
搞好政协工作需要开放性的思维和勇于探索的决心,广东政协在中共广东省委的领导下,一直在探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比如敢于开除“不作为”的政协委员,制定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规定,邀请各界人士、驻外领事官员、海外侨胞和有关机关干部旁听,党政一把手督办提案和举办现场办理会等等,可以说是敢于摸着石头过河,而不是只是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探索推进政协工作。如果我们各级党委和政协部门,都是抱着这样一种积极的态度,都是把政协工作纳入整个政治全局、放在实施民主宪政的高度,那么,我们的人民政协事业肯定会蒸蒸日上,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也会越来越宽广,我们的宪法实施也会得到更好的落实,民主宪政也会越来越丰富和充实。


(冯雪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