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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致公百年】五载办学筚路蓝缕 一腔致公爱侨情深——“侨光中学”校史略记



/童明(致公党广州市宣传与党史理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1957年,为了解决当时华侨子女的教育需求,致公党广州市工委在致公党广东省委指导下,联合广州市侨联,在广州共同创办了一所承载着特殊历史使命的学校——侨光中学。这所学校自创办之日起,便肩负起教育华侨子女、传承中华文化的重任,在新中国成立初期那段充满挑战的岁月里,侨光中学不仅为华侨子女提供了宝贵的教育机会,成为了连接华侨与祖国、广州与世界的桥梁,也为广州的教育事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办学背景

      1949101日,新中国成立。东方巨人的崛起,也让分散在世界各地的1200多万华侨倍感振奋,爱国热情空前高涨。同时,国外局势复杂多变,对华侨的保护也进入到了刻不容缓的阶段。19499月的新政协会议,中国致公党提交了一份关于护侨提案,内容是:“近年来国外各地政府排华,华侨生命财产和自由备受蹂躏,拟请大会提出严正护侨声明,并由中央人民政府研究和实行护侨政策案。”这份提案也开创了民主党派团体提案的先河。而对于期望回国的海外华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在保护华侨利益的基础上,认真贯彻“扶助回国华侨”的政策,使回国华侨有家可归。这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华侨权益并让更多的华侨对新中国充满向往。

      据统计,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十年中,大约有30万华侨回国定居(注1),恰逢新中国成立后,教育事业得到了蓬勃发展,1949年的全国仅有中学生129万人,而到了1957年春季,这一数字激增到了597万。就广州市而言,1949年中小学生在学人数96179人,1956年这一数字达到了244500人,7年时间增长了2.5(注2)。而在这一数字的背后,还有很多适龄孩子仍旧无法进入学校上学。

      1957年8月1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八次会议批准,8月2日周恩来签发国务院令,公布《华侨捐资兴办学校办法》。同时,致公党广东省委员会发扬华侨办学的优良传统,结合党派特色,决定筹办学校解决归侨侨眷子女入学问题。省委会在19575月20日指示致公党广州市工作委员会(致公党广州市委会前身,下文简称“致公党广州市工委”)成立“协助办学委员会”,以叶少梅为委员会主任委员,许崇超为副主任委员,黄继植、梁拯、胡定等三名同志为委员。该委员会除了协助本党成员在本市各区办学外,还承担着“另负责筹办华侨子女中学一间”的任务(注3这所学校就是后来的侨光中学。

建校申请与定名

      19577月27日,广州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厅正式批复同意致公党广州市工作委员会筹办中学广州档案馆档案号:170-A205-264-1,这封批示意味着致公党广州市工作委员会的办校设想得到了肯定。文件全文如下:

   广州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致公党筹办中学问题的函复

(57)办文字第851号文件

市教育局:

      7月23日教中字第1273号报告悉。关于致公党广州工作委员会筹办中学,市人委同意你局的意见,可以开办。至于校名问题,可由你局同该党协商确定,但不宜定为“广州华侨中学”与“广东华侨中学”以免混淆。特此函复。

广州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厅

(章)

1957年7月27日

      从批复来看,广州市人委支持学校的开办,唯一暂不明确的是学校名字。目前尚未找到资料可以确认当时致公党广州市工委给广州市教育局提交的校名是什么,但在19578月2日致公党广州市工委呈广州市教育局的文中提到“关于我会筹办的中学的校名问题,现经决定改为‘广州侨光中学’”(广州档案馆档案号:170-A205-264-3,大约可以推断致公党广州市工委在最初提交给广州市教育局的报告中应该是“华侨中学”或“华侨子女中学”等包含了华侨二字的校名。但当时华侨中学这个名字已经另有学校,因此广州市人委建议致公党广州市工委另择他名也就可以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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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19578月14日光明日报第二版)

联合办学

      几乎与致公党广州市工委筹办侨光中学同步,广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为了解决归侨侨眷子女升学问题,在文明路210号的侨联旧址开设了侨联文化补习学校并于19579月开学。按照侨联的规划,计划在1958年升格为正规中学此时恰逢同样以归侨侨眷子女为招生对象的侨光中学也在筹划发展。考虑到现实情况,市侨联和致公党广州工委双方认为,“大家都有将这两间中学扩大成为一间完善的和新型的正规中学的计划,两间学校性质形同,对象相同,地点又同在广州,目的要求又一致,如果大家分开来办,力量就薄弱,如果联合来办,力量就强大。因此,侨联和致公党完全同意将上述两校合并,并已选择几个地点作为校址,校名仍用“侨光中学”(注4)于是在19571126日召开了双方代表会议,决定成立“广州侨光中学筹建委员会”,负责筹款建筑校舍的工作。同时以原先两校的校董为基础,增添新的人选,重组为新侨光中学校董会。筹建委员会和校董会均在越秀桥旁边的侨联大厦大厅办公。19588月1日第二次校董会议召开后,选出了学校的正副校长以主持校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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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启山林

      从零开始办学校,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校舍。为了不影响在19579月1日顺利开学,致公党广州市工委决定把位于多宝路26号三楼的致公党省委会饭堂挪出来做教室,把厨房和地下室的一部分作为阅览室来使用,而饭堂则迁到多宝路26号四楼。后来和侨联合办侨光中学之后,侨光中学保留了多宝路26号和文明路210号(原侨联文化补习学校)两个校区同时办学,19599月新学期开学后,多宝路26号的师生也搬到了文明路210号,后一直持续到1962年停止办学。

      关于经费,在19576月致公党广东省委会颁布的《筹办广东省广州市华侨子女中学计划草案》中就已经确定了经费来源:“学校经费除靠学费收入维持其中一部分外,其余悉由校董会筹拨,校董会通过各种关系负责筹措补足,校董会根据学校每期所编预算核发学校经常费”。除了学费收入之外,侨光中学的经费来自于面向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募捐。为了扩大学校影响,还特别邀请致公党主席陈其尤担任校董会名誉董事长,致公党副主席官文森担任校董会董事长这些努力很快得到回报,1957三季度统计为例,仅马来西亚华侨,就捐助了教室三座,另有4650元捐款。侨光中学的兴办得到了世界各埠华侨的大力支持,广大侨领均进行积极认捐。

      为了更好地教学,致公党广州市工委充分挖掘党内资源,1957年首个学期开学前,目前有资料可查的部分教师有以下人员:

周炳杰:致公党员,原中区大江小学校教师,1957年下半年由致公党经市委统战部协调调入侨光中学任教。

赖宝泉:致公党员,原韶关北江高中语文教师,19578月调入侨光中学任教。

李元亮:致公党员,原广州船舶修理厂材料科计划统计员,1945年之前在台山、开平等地任教。19578月调入侨光中学任教。

郑语山:原粤西垦殖分局干部学校教师,19579月调入侨光中学任教。

杜南华:原广东广雅中学初中师训班辅导员,19579月4日调入侨光中学任教。

      侨光中学的招生对象一直以归侨侨眷子女为主。从1957年第一届只有初一年级的学生,随着原侨光中学和侨联文化补习学校的合并,在校学生人数猛增109名。而到了1959年秋季开学,初中三个年级(初一两个班,初二初三各一个班)学生齐备之后,在校学生人数更是达到了196名之多(注5)

      在教学方法上,侨光中学始终秉承“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尽管文明路的校舍条件有限,但他们积极将课堂延伸至自然与社会,组织学生到华侨新村挖鱼塘养鱼,在小北附近的山坡上种植向日葵和蓖麻......这些实践活动有效培养了学生的劳动技能。

      同时学生成绩有了较明显的提高。以1960年初三年级上下学期成绩及格率做比较,政治及格率从上学期的85%提高到了下学期的100%,几何及格率从上学期的73%提高到下学期82%,化学及格率从上学期的77%提高到下学期的98%,学生综合素质均有提升。

使命传承

      1962年,随着华侨学生和归侨侨眷子弟人数的进一步增多,广州市教育事业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广州市华侨事务局决定开办一所新的侨光中学,并选定广东师范学院南院(原培正中学校址)作为校舍对于原来设在文明路210号的侨光中学的教师、学生由市教育局同意转插到其他学校(注6)这一转变,不仅见证了广州市教育事业在时代变迁中的稳健发展与创新求变,也标志着原致公党广州市委会与市侨联联办的侨光中学的历史使命至此结束。

参考文献:

[1]麻铃.试论建国初期党的侨务政策及其作用.[J].黑龙江史志,2008(20).10-11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广州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广州近百年教育史料广州文史资料专辑.[C].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 1983.428

[3]中国致公党广东省委员会.筹办广东省广州市华侨子女中学计划草案.1957[B].广州: 致公党广东省委会资料室49-15.

[4]广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致公党广州工作委员会.合办侨光中学(建校募捐宣传提纲).1958[B].广州:致公党广东省委会资料室49-15.

[5]陈仲谦.侨光中学报告.1959108[B].广州:广州档案馆194-A1.1-178:33-40

[6]广州市华侨事务局.关于创办侨光中学问题的报告.19627月21[B].广州:广州档案馆194-A1.1-11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