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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委会


致公党中山市委员会概况

  1981年8月29日,致公党中山县工作委员会在石岐成立,陈茂垣任工委会主委,李耀武任副主委兼组织委员。工委会于1984年3月更名为致公党中山市工作委员会。1988年6月,经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和中共中山市委统战部领导关怀与全体党员要求,致公党中山市委员会筹备组成立。1989年1月15日,致公党中山市第一次党员大会召开,大会选举产生致公党中山市第一届委员会,吴祖文当选主委。

  至2024年1月,致公党中山市委员会共经历八届委员会,历任主委为吴祖文、谭焕东、吴竹科、庾江碧,现任主委翁计传(2024年1月补选)。

  截至2024年1月,致公党中山市委会有基层支部10个,党员223人,其中具有侨海背景占71.75 %,中高级职称占73.54 %,党员中有市人大代表3人,市政协委员18人(其中常委5人)。 市委会设中心学习组和6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参政议政、社会服务、海外联谊、组织工作、理论宣传、文化与体育。

  第八届市委会委员规模为15名,领导班子规模为5名,市委会机关专职干部3人,办公地址在中山市兴中道1号政协大楼九楼。




中国致公党中山市第八届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

主任委员

  翁计传

副主任委员

  黎卫、杨绍平、欧阳洁(女)



[以下摘自2020年版《中国致公党广东简史》]

20 世纪 80 年代以前,中山未有致公党地方组织,只有于 1948 年在香港入党的小榄中学教师罗伟夫。1981 年 3 月,中国致公党中央秘书长邝明和致公党广东省委会组织处处长余剑魂到侨乡中山指导组建致公党地方组织,得到中共中山县委和统战部的大力支持,积极推荐对象,稳妥地发展致公党员。1981 年8 月 29 日,致公党中山县工作委员会在石岐成立,当时有党员 11 人,陈茂垣任工委会主委,李耀武任副主委兼组织委员,郑嘉锐任宣传委员,罗伟夫和罗广宏任委员。1983 年 12 月,中山获准撤县改市,工委会于 1984 年 3 月更名为致公党中山市工作委员会。随着组织的发展和党务工作的开展,为加强工委会的领导,1984 年 9 月,致公党广东省委会任命郑嘉锐为副主委,增补毛公棪、罗虹楚、刘杰、庾植均、霍惠容任工委会委员。1985 年 1 月,郑嘉锐调入工委会任专职副主委。1987 年 9 月,因部分工委委员出国定居,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增补吴祖文、黄裔雯任工委会委员。1987 年 9 月,工委会主委陈茂垣病逝。1988 年 6 月,致公党广东省委会任命李耀武接任工委会主委。

工委会成立以后,在侨界、教育界、医卫界等界别发展大批有代表性的党员,壮大党员队伍。1988 年 6 月,经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和中共中山市委统战部领导关怀与全体党员要求,致公党中山市委员会筹备组成立,致公党广东省委会任命李耀武为筹备组组长,吴祖文、谈葆泉为组员。1989 年 1 月 15 日,致公党中山市第一次党员大会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致公党中山市第一届委员会,吴祖文当选主委,甘国维、刘锡煊为组织委员,谈葆泉、赵博超为宣传委员,黄裔雯、庾植钧为联络委员,李耀武、郑嘉锐、罗伟夫为顾问。1989 年 10 月,增补刘锡煊为副主委。

至 2018 年底,致公党中山市委员会共经历七届委员会。1992 年 4 月,选举产生致公党中山市第二届委员会,吴祖文当选主委,刘锡煊、甘国维为副主委。1997 年 1 月,选举产生致公党中山市第三届委员会,谭焕东当选主委,李铮、赵博超为副主委。2001 年 12 月,选举产生致公党中山市第四届委员会,谭焕东当选主委,李铮、赵博超为副主委。2006 年 10 月,选举产生致公党中山市第五届委员会,吴竹科当选主委,赵博超、彭侠彪为副主委。2009 年 12月,增补邓亦兰为副主委。2011 年 8 月,选举产生致公党中山市第六届委员会,吴竹科当选主委,彭侠彪、邓亦兰为副主委。2016 年 6 月,选举产生致公党中山市第七届委员会,吴竹科当选主委,彭侠彪、庾江碧为副主委。

致公党中山地方组织成立初期,主要在归侨、侨眷和侨务工作者中发展党员。20 世纪 80 年代中后期和 20 世纪 90 年代,在医疗、教育、科技、经济等领域发展了一大批党员,党员的界别和知识结构更加广泛。进入 21 世纪后,吸收了一批经济、法律、政府机关、归国留学人员等界别的优秀青年,在保持致公党“侨” “海”特色的同时,优化党员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截至 2018 年12 月,致公党中山市委会有基层支部 13 个,党员 190 人,平均年龄 56.1 岁,其中具有侨海背景的党员占 73.5%,中高级职称党员占 77.3%,大学以上学历的党员占 73.5%,医卫界、教育界、其他界别党员(机关团体、新的社会阶层)各占1/3。党员中有市人大代表3人(其中常委会委员1人) ,市政协委员16人(其中副主席 1 人、常委 1 人) 。任市特约“四员”及省、市职能部门特邀(约)人员共 18 人,其中任广东省、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各 1 人,中共中山市委督查专员 2 人,市特约检察员、监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各 1 人,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1 人,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林业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司法局等部门的特约人员各 1 人。市委会机关设办公室,行政编制 3 人,事业编制 1 人(市民主党派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市委会设中心学习组和 6 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参政议政、社会服务、海外联谊、组织工作、理论宣传、文化与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