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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处


组织处的主要职责


1、制度建设: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致公党中央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省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政策和规划,并制定和参与制定组织工作、干部人事工作的相关制度。

2、组织建设:协助省委会领导研究和指导全省各级组织的组织建设工作(包括参与指导市(县)组织召开党员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承办省党员代表会议或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了解掌握各市(县)组织开展工作情况,及时向省委会领导汇报;协助省委会领导管理和联系省直属组织;协助省委会领导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新党员的发展工作。

3、人才建设:协助省委会领导做好对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考核、任用、交流、调配、奖惩等工作,做好党员后备干部的培训、党员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举荐工作。

4、档案管理:按照干部的档案的管理权限,做好省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全省党员的档案材料管理工作,编制各类报表,以备查阅,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5、其它机关人事工作(协助省委会领导做好机关公务员的招录工作、有关证件的年审、省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的报备、省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计生的统计管理工作、办理机关干部离退手续、做好省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工作等等)。

6、协助省委会领导做好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7、管理和承办机关工作人员因私(或因公)出国(境)的审批及报批工作。

8、负责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长:徐俊英

副处长:张旭红

四级调研员:卢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