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华文同志自加入中国致公党以来,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国共产党保持一致。在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岗位上,该同志服从组织安排,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在开展法院司法宣传的工作中,该同志重视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法律知识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能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汕头市两级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全心全意投入到手头的各项工作中,先后为汕头中院组织策划并开展了多项影响广泛、重大的新闻宣传活动,成功创办了《汕头审判》杂志和汕头中院《要情专报》,策划召开全市知识产权审判、全国特大伪造货币案宣判等专题新闻发布会,策划开辟了汕头日报《法庭内外》专栏,参与完成了汕头电视台金牌电视专栏《打开案卷》的改版工作,对各基层法院及粤东地区周边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创新举措及突出业绩及时组织开展各类宣传,使得汕头市两级法院的司法宣传工作呈现出亮点多、新意多、成绩多的良好态势,多项宣传策划活动影响大效果好,多篇新闻作品在国家、省、市各级新闻奖评选活动中获奖,多项宣传工作获得最高法院、省法院及省、市主要领导批示和肯定,较好地树立了汕头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由该同志负责的《中国审判》汕头记者站今年被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出版社授予“《中国审判》杂志2010年度先进集体”,宿华文同志本人也荣获“《中国审判》杂志2010年度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因工作业绩突出,今年再次被汕头市中级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2007年12月至2009年7月,根据汕头市委组织部安排,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挂职锻炼,任副院长。挂职锻炼期间,始终以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态度协助并参与区法院党组和领导班子做好一系列工作,注重发挥表率作用,以较强的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认真学习、勤奋工作,以务实民主的工作作风,在干警中赢得较好口碑。2008年底获得汕头中院年度个人嘉奖,并被汕头市委宣传部评为“广东省首届粤东侨博会暨汕头市经贸洽谈会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挂职期间,表现出了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积极参加市、区组织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学习教育活动,先后撰写了《人民法院当前涉诉信访处理机制的评价及创新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坚持“三个至上” 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法院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心得体会》等论文和调研报告近5万多字。在工作中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表现出了较强的大局观念和组织领导能力。坚持围绕法院党组和领导班子的各项决策,认真做好分管工作,成功策划并组织开展了天山北路和金凤路桥强制拆迁等重大案件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树立并维护了金平法院的良好形象。挂职期间,责任心强、事业心重,作风民主,平易近人,在广泛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向院党组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关注并积极参与院党组和领导班子的各项决策,摆正位置,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班子团结。挂职期间,妥善处理好干群关系和党群关系,较好地调动和发挥干警工作积极性,团结一致,协助院党组做好各项工作。与此同时,注重学习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参加院长接访、参与调解,并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起到了领导带头办案的表率作用,也进一步锻炼和提高了做群众工作和基层工作的能力。为人正派、廉洁自律。能自觉遵守上级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克己奉公,自觉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挂职以来,没有任何违反廉政纪律现象。为了进一步提高法律业务水平和管理工作能力,利用业余时间坚持读书学习,以优异成绩通过全国联考并完成相关学业,现已取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并正在攻读厦门大学公共管理(MPA)硕士学位。
热心党派工作和社会工作,尽心尽力地积极参加市委和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做好本职工作之余,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利用一切机会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先后为珠厦中联系开办法制教育课、为多家本地和外地企业依法经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经济困难的诉讼群众提供法律指导和帮助,努力引导身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行使自身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担任汕头市侨联青年委员会副主任一职之后,积极参加侨青委的各项活动,主动向侨青委组织成员宣讲法律,并策划筹备潮籍青年精英论坛等活动,同时为即将在汕头召开的第六届国际潮青联谊年会建言献策,并做好相关的沟通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