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致公党茂名市委员会召开第二届第十四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补选市委委员。经过选
举,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致公党茂名市委员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主任陈海清,茂名市公职律师
事务所主任、致公党茂名市第二支部主委黄钟发以高票当选为市委委员。
陈海清自任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以来,分管部门审理的案件有700多件,接待当事人来访来电
40多次,使大部分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得到当事人的好评。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履行参政议政
职能,去年四月任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后,牵头组织党员撰写2013年广东省参政议政招标课题18件,其中4
件被集体或个人采用。同时,发动党员在2014年茂名市人大政协会议期间撰写提交建议提案46件以及其它
理论研究课题。致公党茂名市委员会的参政议政工作得到上级致公党委员会和茂名市委、政协的好评和肯
定。
黄钟发政治思想表现好,工作认真负责。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多宗,有些案件得到新闻媒体的报
导,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受援人的好评。在处理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9.21”溃坝事件中,积
极参与做好省纪委、省司法厅、各级法院、政府的协调工作,被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记三等功一次。同
时热心党务工作,2010年12月,荣获致公党中央“基层组织建设先进个人”;2013年12月,被评为致公党
广东省委会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 梁兰)